011年1月26日,被害人杜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,自己家里被人盗窃一空,各种财物总价值达100余万元。接报后,刑警大队七中队受命成立专案组,迅速开展工作。办案民警通过走访和调取案发地周边录像分析,发现该案为犯罪嫌疑人以搬家为名,雇佣搬家公司人员搬家从而实施盗窃的一种新型犯罪,且犯罪嫌疑人应为一人单独作案。
公安机关分析该案的嫌疑人应该熟悉搬家流程,并且对被害人的家庭情况也有所了解。随后专案组成员对受害人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和分析,通过近十个月的摸排,发现曾在好来喜搬家公司工作过的刘某(男,31岁)在2011年1月25日从公司不辞而别,且该公司的一辆货车在1月24日被人盗走,该刘曾经给受害人家送过货物,并表示想和受害人处对象,但受害人未同意。通过这一情况专案组围绕刘某展开工作,并通过其户口址派出所了解到1999年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通过综合分析专案组认为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但由于未发现赃物,专案组决定对其实施秘密监控,通过监控,办案民警于2011年11月10日发现了刘某藏匿赃物的地点,将嫌疑人刘某抓获,起获了被盗赃物。 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犯罪经过:其与受害人杜某认识,案发前曾到过杜某家,并从杜某口中得知受害人并不经常在这住。其暗自配了一把房间钥匙,并为了实施盗窃,于案发前一天将好来喜搬家公司的一辆白色货车偷出。1月25日,其确认被害人不在家后,用自配钥匙打开房门,然雇佣搬家公司员工,以家里需要装修为由将被害人家财物搬空,随后将赃物拉回马店村藏匿于自己准备婚的新房内。
北京搬家公司搬家时候不仅仅时候需要注意最为简单的搬运工作,有了搬家公司的帮助我们就可以节省不少的时间精力,但是对于防盗问题我们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应对,首先要做的就是预防工作。